经常是这样,你从书店或网上购买了一本喜爱的书,你喜欢它的内容,也喜欢它的装帧你小心翼翼地翻看,如果是以前,你可能还会给它包个书皮,可现在你不会了,你懂得了书的封面设计也是书之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你不忍让封面不见天日。
总之,你爱惜它 虽然爱惜,但阅读前你仍习惯性地在扉页签下自己的名字,像是在宣告主权与名字伴随的往往还有一枚鲜红的名字章或藏书印你还会顺手记下买书的日期和地点,以备来日追忆这还不够,后来你学会像有些爱书人,写上或长或短一句话,记下买书的缘由,当日的天气或心情,得书后的感受。
当然了,书读完后也要写上一段书跋,记的是读书的收获和感想每次重读,也都必须要记上一笔,仿佛只有这样才算完整 阅读的过程中,你会习惯性地用黑笔或红笔在书页的边缘写下阅读时的感想,有时也顺手标注出错别字——假如有的话。
假如空白处不够大,你还会另外找张纸,写完后粘贴在书页上有时你也会对比不同的版本,标注出文字上的差异对比阅读中往往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有时也许就成了一篇小文章诞生的灵感 如果在报章看到关于此书或作者的资料,觉得还有价值的话,你也会顺手裁下来,夹在书里。
这样的资料往往很多,书也就越夹越厚 像你这样的人肯定不会满足于只在室内阅读,有时你会走到野外,或者只是在室外的院子里,看书的时候,恰巧有一片树叶落了下来,你就会顺手把它夹在书页里,有时只是因为看到了一片花瓣,觉得它美丽,也就把它藏入了书页里。
出门旅行你也必然是要带本书在身边的,你早已把书当成了必不可少的旅伴在一些惹人流连的风景点,如果有好看的纪念戳可以盖,你也会不惜在它身上盖几个戳子,以纪念这趟难忘的旅行在卖旅游纪念品的商店,你也不能免俗,可你经常选的是精美的书签,好顺手可以夹在书里。
出门带书还有这样的好处,旅途中等车的时候,你自然不会白白浪费时间,这时就会把书拿出来——旅途中带书不就是为了应对这样的时候吗读着读着,你产生了些奇思妙想,可是并没有专门的本子可供你记,于是就直接记在了书尾的空白页。
至此,这书已被你添加了太多东西,几乎失去了刚刚购买时的样子。可是你并不感到遗憾,甚至还有微微的欣喜,因为此时它已经变成了一本世间独一无二、完全属于你的书。(西流)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