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公布“十四五”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调整情况的通知国新出发〔2024〕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重点出版集团:
为有效实施“十四五”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进一步推动精品出版工作,国家新闻出版署印发《关于报送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增补项目和执行情况的通知》,对规划增补调整工作作出安排各地区各部门各出版单位组织报送增补项目2512个,经评审论证,确定。
“十四五”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增补项目590个,其中图书出版项目524个、音像电子出版项目59个、数字出版项目7个同时,确定有关出版单位申请变更项目18个,与规划增补项目一并公布“十四五”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由图书、音像电子、数字出版三大板块组成。
图书部分的“古籍出版规划”纳入《2021—2035年国家古籍工作规划》进行专项管理,“民族文字出版规划”作为国家重点民文出版项目库统一管理此次增补调整后,“十四五”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项目总数为3072个,其中图书出版项目2757个、音像电子出版项目301个、数字出版项目14个。
现将“十四五”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调整情况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规划工作组织管理,做好跟踪指导、政策保障、督促检查和科学评估,确保各出版单位在规划期内按时完成规划项目出版工作。
2.各承担规划项目的出版单位要把好出版质量关,切实抓好内容审核、编辑加工、装帧印制等环节,推出精品力作3.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做好项目成果展示推介列入规划项目的出版物,可以在封面、扉页或其他适当位置标注“‘十四五’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项目”字样。
国家新闻出版署2024年8月29日
校 对:马 葵编 辑:陈 麟复 审:张维特终 审:宋 强